关于开展葫芦岛校区教职工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8-07-13 点击数:

关于开展葫芦岛校区教职工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

为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,加强疾病预防工作,学校决定组织教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体检范围

人事处核定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职工

二、体检时间

葫芦岛校区:72日—73日。(退休职工)

三、体检地点

葫芦岛校区: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分院体检中心。

四、体检程序

1安排体检的教职工上午7:40空腹,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分院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。体检项目包括抽血、验尿、一般检查(身高、体重、血压)、眼底(离退休职工)、心电图、彩色超声、胸部正位DR检查。结束后在体检中心食堂吃早餐。

今年体检根据阜委健【20161号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。体检人员分为三档,一档:正教授、正处以上400.00/人;二档:副教授、副处、350/人;三档:一般干部,300/人。

在规定体检项目以外增加检查项目,费用自理。

本次体检女职工包括妇科检查:双乳腺彩超、宫颈癌筛查(TCT)。

2.在体检项目结束的10个工作日后,领取体检总结。领取时间为

五、注意事项

1.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,经体检单位确认后方能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。

2.请严格遵守时间安排、逾期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,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1天和校医院沟通联系,以便另行安排体检时间。

3.年龄偏大或行动不方便的退休职工建议在家人陪同下完成体检项目。

4.体检前一天须清淡饮食,保证空腹12小时,以免影响生化检查和B超检查结果。体检当天早晨要禁食、水空腹。

5.内科体检前请先测血压(测血压前避免剧烈运动)。

6.X线检查时,请穿棉布内衣,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、文胸;请摘去手表、钢笔、钥匙等金属产品。孕妇忌做X线检查。

7.糖尿病患者体检的前1天晚上应正常饮食和正常用药。

.严禁冒名顶替进行体检项目,若发现作假者体检单位有权取消该教职工体检资格,且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。

葫芦岛校区联系人:袁振安,电话:63794 1850418298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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